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管理和科研档案管理,及时全面地做好科研成果的统计和上报工作,客观准确地为学院领导提供科研工作决策依据,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:科研成果登记范围
凡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,且第一署名单位是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的科研成果均在登记范围之内,具体如下:
1. 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厅局级政府部门奖励的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。
2. 经过主管部门鉴定获得国家专利的科研成果。
3.作为项目主持人正式立项或完成的校级科研项目。
4. 学术著作:
(1)在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、人民卫生出版社等16个出版社(见附件1,下同)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,包括编译著、评著、工具书、教材、科普读物等。
(2)经学校批准,在其他正规出版社出版有标准书号的学术著作。
(3)著作必须是已出版的学术专著和学术译著,是否为学术专著、学术译著,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。
5.学术论文:
(1)被SCI、EI、SSCI等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;
(2)在《中华医学杂志》、《中华药理杂志》等46种国内学术刊物(见附件2,下同)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;
(3)被《新华文摘》和《人大复印资料》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;
(4)在规定的46种学术期刊以外的核心学术期刊(以北大图书馆和中国社科院的版本为准)、中国科技统计源期刊(以当年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发布的为准)、国外学术期刊以及在中央级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;
(5)在以上范围以外的其他CN 刊号(有邮发代号)正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。
第二条: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,科研处不予受理:
1、成果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尚未完全解决的;
2、论文未经正式出版发表的;
3、著作、论文未提供原件的;
4、科技成果或实用社会科学成果未通过成果鉴定的;
5、获奖成果未提供奖励证书原件的。
第三条:登记时间
每年12月10日至1月10日登记上一年度的科研成果,往年因出版时间晚或其他客观原因漏登的科研成果,可以一并补上。
第四条:登记办法
教职工本人填写“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科研成果登记表”,连同成果、证书原件一并交到所在系(室)单位;各系(室)单位将统计结果输入微机,连同成果原件及科研成果登记表的打印件(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)、软盘及时报送学校科研处。
第五条:科研处统一受理成果登记工作结束后,不再单独受理个人登记。
第六条:没有按时登记的科研成果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。
第七条: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第八条:本办法解释权归科研处。
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
2005年12月15日